
关于成南公司补充清障救援力量服务比选的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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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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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成南公司补充清障救援力量服务比选
一、比选文件第二章 服务比选 第四项(比选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响应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且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在年检范”围内,收费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汽车维修资质证书及相关清障救援资质,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以上,经营范围:救援服务、维修服务、运输服务”,调整为:“响应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且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在年检范围内,具备相关清障救援资质,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救援服务”。
二、说明:(一)自2016年起,全国统一取消了收费许可证制度。故不在要求响应人提供“收费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应急车道使用的相关规定,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实际工作只需要对高速公路故障车辆进行简单检修,如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维修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故不要求响应人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汽车维修资质证书。
三、比选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24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3月24日下午13: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参与比选响应人以补遗公告为准,结合比选文件。
特此说明!
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