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党支部:
为高效有序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公司印发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川高公司党委《转发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员领导人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处,并具体要求如下,其他工作按照《实施方案》严格开展。
一、全面检查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采取“四查四看”方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2013年至今)本企业党员领导人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 “四查”
1.党员领导人员和所在党支部进行自查;
2.基层党委进行复查;
3.党委进行核查;
4.组织部门进行抽查;
(二)“四看”
1.看党员领导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活动;
2.看党员领导人员是否在所在党支部做了党课报告;
3.看党员领导人员是否结合专题学习在所在党支部交流了学习收获和体会;
4.看党员领导人员所在党支部是否做好了组织生活安排组织、会议通知、学习记录等工作。
(三)时间要求
1.支部自查时间:2016年9月25日前。
2.党委复查时间:党群工作部牵头进行复查,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一)整改方式
1.对未参加过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或没有完成相关学习讨论、民主评议等组织活动的党员领导人员,所在党支部要及时进行“补课”;
2.没有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学习讨论或没有认真做好学习、活动记录的党支部,公司党委根据复查情况进行督促整改。
(二)时间要求
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三、信息台帐登记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将“四查四看”及整改情况登记入信息台帐(见附件2),完善相关支撑材料,并将专项检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10月15日前报党群工作部。
特此通知
附件1:川高公司党委《转发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员领导人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川高路党【2016】127号)
2.信息台帐
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二O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