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南公司营运管理岗位 及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1-06-19 发布来源:成南公司 阅读量:1,231次

川成南函营运[2009]390 号


一、公司全体营运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下发的《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员职业道德规范》。公 司职业道德规范基本要求是:政治坚定,忠于国家,按章收 费,服务为本,恪尽职守,务实创新,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品行端正。

二、各管理处处长负责处内全面工作,落实上级下达 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建立健全本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层层落实责任。

三、收费岗位从业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着工装在公 众场合饮酒酗酒。严禁在工作时间内饮酒,凡酒后上岗, 给予警告处分。

四、收费人员不得对出站车辆擅自降档,或不按有关 免费车辆通行文件的规定,私自放行的,造成通行费流失;更不得以此谋取私利,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收费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带人在收费站内搭乘 车辆;也不得利用职权搭乘便车上、下班,造成所搭车辆 进、出站不购或少购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收费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将相机、摄像机、对讲机等公用设施设备作为私用,更不得将其化为己有,凡发现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七、严禁管理人员违反“四不准”规定打麻将、参与 赌博,上班时不得在办公室打扑克,玩电脑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八、收费站管理人员的管理卡不得擅自给予他人使用;如管理卡、授权卡因保管不善导致被盗用的,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处分。

九、因管理人员保管不善造成通行费打印票据及定额票据遗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十、在收费站管理岗位及以上职务人员,如有家属在 所属收费站从事收费工作的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将家 属调离到其它岗位工作,原则上不能安排在同一站上工作, 以避免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十一、如收费站管理人员的亲属有在本路段从事客运或货运工作的,该管理人员不得在客运或货运线路的起点和终点收费站任职,以避免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十二、收费站管理人员不准利用工作关系参与同工作职务相关投资入股等相关事宜,更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他 人提供便利牟取他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