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南公司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1-06-08 发布来源:成南公司 阅读量:2,691次

成南公司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责任。公司党委抓好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由党群办落实。各支部向党委负责,抓好党支部目标管理的具体实施和落实工作,组织自查和初评工作。

    二、考评的方法。以各支部为考评单位,实行百分制记分办法,半年自查,年终考评。考评分为四个档次: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支部;60-79分为一般支部;80-94分为较好支部;95分以上的为良好支部。考评时要以《党支部工作手册》、支部委员会记录等原始材料为依据进行量化打分,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外群众意见,进行定性打分。

    三、奖惩的标准。对考评为良好的支部,应列入“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先进的范围;对考评为较好以上的支部所辖部门,应作为评选先进处室的重要条件;对考评为一般的支部,应自查问题,及时制定赶追先进支部的计划,在公司党委的监督下,定期达标;对考评为不合格支部所辖部门不能参加先进处室评选,公司党委对不合格支部要制定措施帮助整改,限期转化。对切实履行职责、支部工作成绩显著的专兼职党务干部,可评选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同其他先进工作者一样给予相应的奖励,并作为考评、使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被上一级党组织评为先进党支部的应加分。

    四、经费的拨付。各基层党支部每年经费的拨付与上年的考评结果挂钩,依据考评级别逐级递减,递减幅度为每级20%(即评为良好支部的拿应拨付经费的100%,较好的80%,一般的60%。)被考评为“不合格”的党支部不拨付经费。